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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pany Culture

春江

退役军人优待保障


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,公司制定实施了《春江集团退役军人优待保障制度》,营造了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”浓厚氛围。2020年8月1日,新乡市民营企业“退役军人之家”在我公司建成揭牌。同时,新乡市退役军人政治思想工作示范单位、卫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落户春江。2021年6月,春江集团作为新乡市受邀参会单位,参加全省民营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推进会,并介绍经验,被授予首批“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”。

 

退役军人优待保障

 

《春江集团退役军人优待保障制度》摘要: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”、“让军人成为社会最尊崇的职业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切实让退役军人在春江集团有“归属感、成就感、获得感、使命感”,特制定退役军人优待保障制度。

身份优先

(一)退役军人在应聘相应工作岗位时,优先考虑,同等条件优先录用。

(二)退役军人在入党、职务提升、福利待遇等方面优先考虑。

(三)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救助机制,春江在职退役军人及曾在春江工作过的退役军人,家庭发生重大变故,生产生活遇到困难的,均在受助范围。

补贴优待

(一)献身国防补贴:义务兵每月补助30元,初级士官每月补贴50元,中级士官每月补助100元,高级士官每月补助200元,连排级军官每月补助100元,营级军官每月补助200元,团级军官每月补助300元。

(二)立功受奖补贴:服现役期间,被军兵种及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每年补贴2000元,荣立一等功的每年补贴1000元、荣立二等功每年补贴500元、荣立三等功每年补贴300元。“战时三等功”和军兵种及战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等同二等功标准。

(三)荣获“春江最美退役军人”荣誉称号者,享受每月200元奖励补贴。

(四)退役军人员工每年8月1日享受一天带薪休假。

精神褒奖

(一)创建春江集团“退役军人之家”,展示公司拥军优属成果,展现春江退役军人风采。

(二)授予“我是退役军人”胸牌,重大节日及重要活动统一佩戴。

(三)每两年开展一次“春江最美退役军人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
(四)年度优秀员工评选表彰中,退役军人员工的占比原则上不少于10%。